學生參與縣定民俗「澎湖小法祭祀科儀」之傳承活動,得納入校外(社會)服務學習時數採計
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3年5月23日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5月31日函,學生參與縣定民俗「澎湖小法祭祀科儀」之傳承活動,得納入校外(社會)服務學習時數採計,詳情參參閱附件
申請校外(社會)服務計畫書.docx